服務內容
【生活服務】
【休閒服務】
【護理照護】
- 護理人員:24小時提供持續性專業照護,包括生命徵象監測、給藥、傷口處理、管路護理等專業護理,分別依住民需求提供疾病衛教、會談、症狀評估,掌握住民身體狀況與症狀,及時處置,並有配置照顧服務員偕同照顧住民。
【醫事服務】
- 巡診醫師:每個月有特約巡診醫師至本機構為住民進行診視與評估。
- 職能治療師:依住民症狀影響程度,擬訂個別職能治療計畫及活動。
- 營養師:提供營養諮詢,根據住民身體狀況調配適當飲食,維持營養需求,並聘請廚師烹飪美味的餐食給住民享用。
- 藥師:提供藥事服務,評估住民用藥及追蹤療效,提供團隊藥物建議。
【社工】
- 住民需求評估與家庭系統評估,依住民個別需求提供社會福利諮詢連結社會資源。
【其他】
入住前準備
(一) 準備文件:
- 近三個月體檢報告:胸部X光檢查、皮膚疥瘡檢查、傳染病檢查(B、C型肝炎、愛滋、梅 毒)、血液學檢查、血液生化學檢查、尿液常規,及十天內的糞便檢查(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檢查)。
- 住民健保卡。
- 住民及主要照顧者身分證影本。
- 住民福利證明文件(重大傷病卡、殘障手冊及低收入戶證明等)。
- 出院病歷摘要,胸部X光、血液、尿液及大便等檢查報告。
(二) 日用品:
- 換洗衣物(避免綁帶、鈕扣)、襪子及外套,避免貴重衣物。
- 牙膏、牙刷、毛巾、假牙、梳子、眼鏡、乳液等個人用品。
- 可攜帶住民喜愛的物品,如照片、書籍等(本機構不負保管責任)。
- 住民身上不得攜帶金錢及貴重物品(如黃金、鑽石、首飾),避免造成糾紛;另外過長浴巾、沐浴巾、圍巾及有繩之衣物與綁帶的鞋子、尖銳物品、電池、打火機、玻璃器皿等危險物品也禁止攜入。
飲食規定
- 住民飲食由營養師調配,護理人員、照顧服務員及家屬等依病情及牙口狀況協助住民用膳或餵食。
- 家屬探訪時可為住民酌量準備熟食,本機構不代煮食物,放置冰箱食物以兩週為限,否則丟棄。
- 住民若有飲食限制,如糖尿病、高血壓、痛風等,家屬應遵守飲食限制之規定。
- 避免攜帶咖啡、茶類、酒精等影響住民睡眠之飲食。
探訪規定
- 探訪時間為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止,每次會客30分鐘為限。
- 患有傳染病者,請勿探訪住民。
- 疫情嚴峻期間若非必要將禁止探訪,待疫情趨緩後視狀況開放。
用電規定
- 為避免電量不堪負荷及住民安全考量,勿自行攜帶電器。
- 自備醫療用品,如氧氣製造機、氣墊床等,須有合格檢驗標章且外觀完整。
用藥規定
- 保健食品類:諮詢藥師或醫師後,交由護理站保管,由護理人員給予。
- 長期治療藥物(含處方):經本機構合作醫師或藥師評估後同意使用。
- 自備藥品須明確標示:藥名、劑量與用法,不接受裸錠。
請假規則
- 住民外出請假,須經由家屬填寫請假單完成後行之。
- 家屬陪同返回機構時,應告知工作人員關於住民外出時之情況或特殊事件,基本照顧費不予退費。
- 未經本機構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者,若發生任何問題,概與本機構無關。
退居手續
- 自發退住:由機構人員了解評估退住原因,並請家屬至本機構辦理退住手續。
- 住民生活自理功能完全依賴(重度臥床者),身上管路已無法經訓練移除者,本機構將連繫家屬辦理退住。
- 亡故:本機構通知住民之家屬辦理退住。
權益告知
【住民生活公約】
- 為維護機構住民之整體安全﹑非經同意,不得留宿住民以外之親屬。
- 機構設有門禁管制,住民家屬來訪,請遵守會客時間:10:00~16:00,須提前三天預約。
- 請勿擅動非個人以外之擺設,物品﹑藥品﹑器具等,擅動經發現即予口頭警告,若仍不聽從,將以竊財物勒令退住。
- 為維護全體住民居住安全,本機構內嚴禁吸菸。
- 本機構不開放住民或家屬自行使用電磁爐﹑微波爐或烤箱等器具,需在機構人員協助下之借用,用畢需清潔後歸還,其餘器材借用比照辦理。
- 為維護全體住民夜間安寧,晚上9點,降低電視和收音機音量。
- 住民外出或外宿,一律需填寫【外出請假單】方可外出,並須依據預定時間返回,若逾時返回,以電話告知工作人員。
- 住房應隨時維持整潔,依照垃圾分類丟棄。
- 參考住民提供之意見,定期舉辦康樂及戶外活動。
- 住民或家屬攜帶貴重物品或財物,請寄放護理站或會計保管,如自行保管遺失,機構不付賠償之責。
- 住民有下列情形者,經輔導評估,仍無法改善適應者,得予解約退住:
(1)經常與人爭吵打架,無法與人和睦相處者。
(2)無故辱罵工作人員,經多次勸阻不聽者。
(3)挑撥離間滋生事端,有具體事實者。
(4)言行怪異,經常欺凌其他住民者。
(5)有偷竊行為﹑賭博行為者或酗酒鬧事不改者。
(6)其他嚴重影響機構或其他住民,有具體事實者。
【權利義務】
- 戶籍、性別、年齡、性向或社會地位不受到歧視,讓您在照護的過程順利,在專業人員照護下,有權利獲得優質的照顧服務,您有權利要求本機構在您退住時,提供居家連續性照護服務的建議。
- (隱私)您有權利要求保護您的醫療隱私:病歷討論、會診、檢查及治療資訊都會受到保密。
- (自由)您有權利不受到非醫療必要之限制或隔絕,在專業醫師評估下,若您的醫療狀況許可,您有權利轉院至其他照護機構。
- (資訊)您有權利得以您能了解的說明方式來了解照護方式。本機構非常鼓勵您向醫護人員發問並請說明,您有權利要求護理人員提供疾病照護、用藥、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,您有權利知道照護您的醫護人員、照服員的姓名,您可拒絶未配戴工作識別證的工作人員提供之服務,以確保您自身的安全,關於住民所有的權利,應入住時讓您知道。
- (申訴)住民對本機構有任何抱怨或建議,您有權利向本機構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。
- (義務)入住繳交身份證影本、殘障手冊影本,遵守訂定之生活公約或相關規定,按時繳交照護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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