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內容


【生活服務】

【休閒服務】

【護理照護】

【醫事服務】

【社工】

【其他】


  入住前準備

(一) 準備文件:

  1. 近三個月體檢報告:胸部X光檢查、皮膚疥瘡檢查、傳染病檢查(B、C型肝炎、愛滋、梅 毒)、血液學檢查、血液生化學檢查、尿液常規,及十天內的糞便檢查(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檢查)。
  2. 住民健保卡。
  3. 住民及主要照顧者身分證影本。
  4. 住民福利證明文件(重大傷病卡、殘障手冊及低收入戶證明等)。
  5. 出院病歷摘要,胸部X光、血液、尿液及大便等檢查報告。

(二) 日用品:

  1. 換洗衣物(避免綁帶、鈕扣)、襪子及外套,避免貴重衣物。
  2. 牙膏、牙刷、毛巾、假牙、梳子、眼鏡、乳液等個人用品。
  3. 可攜帶住民喜愛的物品,如照片、書籍等(本機構不負保管責任)。
  4. 住民身上不得攜帶金錢及貴重物品(如黃金、鑽石、首飾),避免造成糾紛;另外過長浴巾、沐浴巾、圍巾及有繩之衣物與綁帶的鞋子、尖銳物品、電池、打火機、玻璃器皿等危險物品也禁止攜入。

 

  飲食規定


  探訪規定


  用電規定


  用藥規定


  請假規則


  退居手續

  1. 自發退住:由機構人員了解評估退住原因,並請家屬至本機構辦理退住手續。
  2. 住民生活自理功能完全依賴(重度臥床者),身上管路已無法經訓練移除者,本機構將連繫家屬辦理退住。
  3. 亡故:本機構通知住民之家屬辦理退住。

  權益告知

【住民生活公約】

  1. 為維護機構住民之整體安全﹑非經同意,不得留宿住民以外之親屬。
  2. 機構設有門禁管制,住民家屬來訪,請遵守會客時間:10:00~16:00,須提前三天預約。
  3. 請勿擅動非個人以外之擺設,物品﹑藥品﹑器具等,擅動經發現即予口頭警告,若仍不聽從,將以竊財物勒令退住。
  4. 為維護全體住民居住安全,本機構內嚴禁吸菸。
  5. 本機構不開放住民或家屬自行使用電磁爐﹑微波爐或烤箱等器具,需在機構人員協助下之借用,用畢需清潔後歸還,其餘器材借用比照辦理。
  6. 為維護全體住民夜間安寧,晚上9點,降低電視和收音機音量。
  7. 住民外出或外宿,一律需填寫【外出請假單】方可外出,並須依據預定時間返回,若逾時返回,以電話告知工作人員。
  8. 住房應隨時維持整潔,依照垃圾分類丟棄。
  9. 參考住民提供之意見,定期舉辦康樂及戶外活動。
  10. 住民或家屬攜帶貴重物品或財物,請寄放護理站或會計保管,如自行保管遺失,機構不付賠償之責。
  11. 住民有下列情形者,經輔導評估,仍無法改善適應者,得予解約退住:

          (1)經常與人爭吵打架,無法與人和睦相處者。 

          (2)無故辱罵工作人員,經多次勸阻不聽者。

          (3)挑撥離間滋生事端,有具體事實者。    

          (4)言行怪異,經常欺凌其他住民者。

          (5)有偷竊行為﹑賭博行為者或酗酒鬧事不改者。

          (6)其他嚴重影響機構或其他住民,有具體事實者。

【權利義務】

  1. 戶籍、性別、年齡、性向或社會地位不受到歧視,讓您在照護的過程順利,在專業人員照護下,有權利獲得優質的照顧服務,您有權利要求本機構在您退住時,提供居家連續性照護服務的建議。
  2. (隱私)您有權利要求保護您的醫療隱私:病歷討論、會診、檢查及治療資訊都會受到保密。
  3. (自由)您有權利不受到非醫療必要之限制或隔絕,在專業醫師評估下,若您的醫療狀況許可,您有權利轉院至其他照護機構。
  4. (資訊)您有權利得以您能了解的說明方式來了解照護方式。本機構非常鼓勵您向醫護人員發問並請說明,您有權利要求護理人員提供疾病照護、用藥、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,您有權利知道照護您的醫護人員、照服員的姓名,您可拒絶未配戴工作識別證的工作人員提供之服務,以確保您自身的安全,關於住民所有的權利,應入住時讓您知道。
  5. (申訴)住民對本機構有任何抱怨或建議,您有權利向本機構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。
  6. (義務)入住繳交身份證影本、殘障手冊影本,遵守訂定之生活公約或相關規定,按時繳交照護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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