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- 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。
- 需鼻胃管、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。
- 主管機關簽約收容身心障礙者。
- 中低收入失能老人。
- 孤苦無依老人。
- 社區失能長者喘息服務。
服務地區
不拘。
服務內容
【生活服務】
- 膳食:三餐加點心。
- 居住環境整理:每日一次。
- 個人身體照顧:每日三至四次,配合住民不定期需要。
- 聯繫親友 :每日/周/月/不定期。
- 被服洗滌:夏天每週至少 3 次;冬天每週至少 2 次。
- 其它(須另計費用項目應予註明)
【休閒服務】
- 書報:依個案需求。
- 雜誌:依個案需求。
- 電視:公共區域,每日不定時播放。
- 音樂:公共區域,每日不定時播放。
- 慶生會:兩個月ㄧ次。
- 文康活動:依機構年度計劃執行。
- 戶外活動:依機構年度計劃執行。
- 其他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。
- 結合復健目的以上休閒服務項目視住民實際整體狀況考量提供服務。
【專業服務】
(一) 社工輔導或相關社會福利諮詢
- 有住民適應輔導措施,並有紀錄。
- 個案資料建檔與管理,並應確守保密原則予以必要保密措施;必要外借時,應有個案資料借閱辦法,並有周詳的借閱紀錄。
- 有個案評估及服務計畫,確實依計畫執行,並紀錄於個案紀錄中。
- 有辦理個案研討並有紀錄。
- 針對住民興趣每月(年)辦理1至2次文康活動。
- 針對住民需要,運用團體工作提供受照顧者治療性或支持性團體活動,並有團體工作紀錄、自我與成員、過程及結果評估紀錄。
- 已開拓社區資源,並可隨時支援。
- 有聯繫電話,並隨時與住民或家屬聯繫且詳細紀錄受照顧者行蹤。
- 有諮詢服務,並有專門部門負責且有紀錄。
(二) 護理服務
- 對臥床住民每 2 小時翻身一次,並有紀錄。
- 長期照護住民夏天每週至少洗澡 3 次;冬天每週至少洗澡 2 次,以及每日做晨間護理。
- 每日為住民至少量 1 次體溫,體溫紀錄保持完整,並依疾病管制局規定通報。
- 每 2 至 4 小時帶失禁受照顧者如廁或偵測大小便失禁情形。
- 有住民發燒處理通報作業流程,且有專人負責處理確實執行紀錄完整。
- 有需求評估與照護計畫,並依需要定期評估及修正,應有評估記錄,並確實執行。
- 有周全之活動時間表,並依時間表執行。
- 住民藥物包裝或容器,具有清楚標示姓名、性別、床位、服用時間或餐別等置放於護理站,藥品有清楚標示,並按指示給受照顧者服用。
- 協助住民每年接受流感疫苗或其他疫苗預防注射。
(三) 醫療服務
- 住民服用之處方用藥應由藥師按處方調劑,並由護理人員依醫囑發給。
- 住民應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,入院時有體檢證明文件。
- 醫療支援服務。
- 復健之服務。
(四) 營養服務
- 按照營養人員或膳食委員會提供有變化之菜單,營養均衡。
- 依照營養師意見提供特殊飲食。
- 機構負責膳食的廚工領有餐飲技術士執照且定時接受健康檢查。
- 營養諮詢。
(五) 衛教與醫療保健之指導
(六) 其它(須另計費用項目應予註明)
入住前準備
【資格評估】
請先電話聯絡04-23386285詢問是否有床位,提供住民病歷摘要或相關資料,讓機構可以評估參考,確認可以收住後才安排後續入住事宜。
【入住前】
- 出院病歷摘要(由醫院出院直接入住者須備)
- 診斷書(醫院醫師開立)
- 近三個月體檢報告:
- 血液檢查︰CBC(血球總數)/DC(白血球分類)
- 生化檢查︰GOT、GPT(肝功能檢查)、Na(鈉)、K(鉀)、BUN(尿素氮)、Cr(肌酸酐)、Albumin(白蛋白)、AC sugar(飯前血糖)、Uric Acid、Cholesterol、Triglyceride
- 尿液檢查︰U/A
- 肝炎檢查︰HBsAg(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)、Anti-HBs(B型肝炎表面抗體檢查)、C肝
- 糞便檢查(十天內)︰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
- 放射檢查:Chest X-ray(胸部X光檢查)
- 其他檢查:HIV(愛滋病)、VDRL(梅毒)
【簽約前】
- 住民︰健保卡、身心障礙證明、重大傷病卡、身分證影本、四診單、慢性疾病處方箋、目前用藥。
- 簽約者(家屬)︰身分證影本、印章、月費(入住當天至月底之實計入住天數) 。
【入住時】
- 換洗衣物(避免綁帶、鈕扣)、襪子及外套,避免貴重衣物。
- 牙膏、牙刷、毛巾、假牙、梳子、眼鏡、乳液等個人用品。
- 可攜帶住民喜愛的物品,如照片、書籍等(本機構不負保管責任)。
- 住民身上不得攜帶金錢及貴重物品(如黃金、鑽石、首飾),避免造成糾紛;另外過長浴巾、沐浴巾、圍巾及有繩之衣物與綁帶的鞋子、尖銳物品、電池、打火機、玻璃器皿等危險物品也禁止攜入。
繳費方式
- 匯款銀行:中國信託銀行-市政分行
- 銀行帳號:108-54027682-7
- 銀行戶名:臺中市私立泰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繳費規定
於當月月初10日內付清當月之照顧費及前月之耗材費。
飲食規定
- 住民飲食由營養師調配,護理人員、照顧服務員及家屬等依病情及牙口狀況協助住民用膳或餵食。
- 家屬探訪時可為住民酌量準備熟食,本機構不代煮食物,放置冰箱食物以兩週為限,否則丟棄。
- 住民若有飲食限制,如糖尿病、高血壓、痛風等,家屬應遵守飲食限制之規定。
- 避免攜帶咖啡、茶類、酒精等影響住民睡眠之飲食。
探訪規定
- 探訪時間為每日11:00、11:30、15:00、16:30、17:00,每次會客20分鐘為限;視訊5分鐘為限。
- 須提前一天預約,不接受當天預約,每一時段一名視訊或會客。
- 會客家屬最多3名,兩劑疫苗施打完成證明,現場TOCC。
- 一位住民一週僅接受一組會客或視訊。
- 患有傳染病者,請勿探訪住民。
- 疫情嚴峻期間若非必要將禁止探訪,待疫情趨緩後視狀況開放。
用電規定
- 為避免電量不堪負荷及住民安全考量,勿自行攜帶電器。
- 自備醫療用品,如氧氣製造機等,須有合格檢驗標章且外觀完整。
用藥規定
- 保健食品類:諮詢藥師或醫師後,交由護理站保管,由護理人員給予。
- 長期治療藥物(含處方):經本機構合作醫師或藥師評估後同意使用。
- 自備藥品須明確標示:藥名、劑量與用法,不接受裸錠。
請假規則
- 家屬須提前致電機構告知護理師評估住民狀況是否適合外出,護理師確認可以外出後即可預約請假日期。
- 住民外出請假,須經由家屬填寫請假單完成後行之。
- 家屬陪同返回機構時,應告知工作人員關於住民外出時之情況或特殊事件,基本照顧費不予退費。
- 未經本機構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者,若發生任何問題,皆與本機構無關。
退居手續
- 自發退住:由機構人員了解評估退住原因,並請家屬至本機構辦理退住手續。
- 住民生活自理功能完全依賴(重度臥床者),身上管路已無法經訓練移除者,本機構將連繫家屬辦理退住。
- 亡故:本機構通知住民之家屬辦理退住。
權益告知
【生活公約】
- 本機構設有門禁管制,為保護住民及工作人員安全,來訪時請於3樓入口處登記並測量體溫;若有體溫超過38度或身體不適時,請執行自我健康管理。
- 探訪住民前後,請記得洗手或消毒,保護住民、保護您和我。
- 探訪時間為上午11:00至12:00及下午15:00至17:20,非訪視時間,請家屬勿留置機構內。
- 嚴禁室內吸煙、賭博、酗酒鬧事、鬥毆行為、儲藏危險物品或違禁物。
- 公用物品請勿任意移動,如使用公用物品,用畢請歸位,若有毀損,應照價賠償,亦不得擅自動用他人財物,違者送警查辦。
- 不得有擅自進住、遷出、頂讓、互換床位等行為。
- 不得引介商人進出買賣物品。
- 非經許可不得擅自炊膳或接裝影響安全之私人電器用品。
- 不得飼養動物,並維持寢室之整潔。
- 休息時間,請勿大聲喧嘩,應保持適當音量,以免妨礙他人休息。
- 應與他人和睦相處,請勿無端惹是生非,如有問題由機構協調處理。
- 為維護住民安全,應遵守本機構規定,外出請先請假,返室請銷假。
- 貴重物品建議由家屬帶回,若為不可拆除之飾品,於入住時拍照記錄存檔。
- 以上各項如因疾病因素造成,由機構視個案狀況協調處理。
- 可攜帶個人喜愛之照片、衣物以佈置個別化生活空間。
- 可依宗教需求使用機構多功能空間。
- 可申請租賃機構多功能室,時間與使用方式請洽書記。
- 可提出社會資源聯結與輔具等申請,請洽社工。
【權利義務】
- 本機構對所有住民均一視同仁,不因種族、年齡或信仰等因素而不同。
- 確保住民在安全的環境中獲得專業醫療、護理、生活照護等服務。
- 住民的病情與健康紀錄等個人資料,本機構均妥善保管並絕對尊重個人隱私權。
- 遵照醫師醫囑,配合治療。
- 住民或家屬有權利反應感謝或不滿,可告知工作人員,或請充分利用入口處及電梯口等處之意見箱。
- 請遵守機構訂定之生活公約。
- 敬請配合按時繳交照護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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